成都市户籍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享受养老服务补贴:中度失能200元/月,重度失能300元/月,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
成都市60岁以上老年人在长者食堂用餐可享受补贴:60-69岁每人每餐补贴2元,70-79岁补贴3元,80岁以上补贴4元。低保、特困等老年人另有额外补贴。
成华区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如扶手、防滑地垫、淋浴椅、智能监测设备等),每户最高补贴2000元。
成华区在春节、重阳节期间对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节日慰问金,每次不低于200元。百岁老人另有专项慰问。
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一般80-89岁每月50-100元,90-99岁每月100-200元,100岁以上每月300-500元)。
对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用于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各地标准不一。
四川省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80-89岁不低于60元/月,90-99岁不低于240元/月,100岁以上不低于600元/月。部分地区标准可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