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户籍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享受养老服务补贴:中度失能200元/月,重度失能300元/月,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
成都市60岁以上老年人在长者食堂用餐可享受补贴:60-69岁每人每餐补贴2元,70-79岁补贴3元,80岁以上补贴4元。低保、特困等老年人另有额外补贴。
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对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或现金补助。城镇职工基础护理待遇约903-1806元/月,城乡居民约542-1084元/月。居家护理还可享受亲情护理补贴。
成都市为全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包括意外身故/伤残(最高3万元)、意外医疗(最高2000元),无需个人申请参保。
为行动不便的慢性病老人提供代购药品、陪同就医等志愿服务。
成华区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如扶手、防滑地垫、淋浴椅、智能监测设备等),每户最高补贴2000元。
成华区在春节、重阳节期间对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节日慰问金,每次不低于200元。百岁老人另有专项慰问。
成华区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可免费接种流感疫苗,65周岁以上可免费接种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每5年一剂)。
每年重阳节期间,为辖区低保、特困、空巢等困难老人发放节日慰问物资:大米10kg、食用油5L、重阳糕一份。由社区志愿者上门送达。
春节期间为困难老人送去慰问金及慰问品(大米、食用油、春联等),由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上门走访。标准不低于300元/户。
夏季高温期间为独居、低保等困难老人送清凉物资:绿豆、白糖、藿香正气液、风扇等防暑用品。由社区志愿者上门配送。
冬季为困难老人发放御寒物资:棉被、电热毯、保暖内衣等。由社区志愿者上门送达并帮助老人检查取暖安全。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2024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3元,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提高。
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一般80-89岁每月50-100元,90-99岁每月100-200元,100岁以上每月300-500元)。
对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用于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各地标准不一。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住院和门诊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再按比例救助。
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提供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包含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和腹部B超等。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且需长期照护的残疾人)。2024年标准约80-150元/月/项。
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提供差额补助。2024年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约780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约680元/月。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优待证或身份证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具体年龄下限各地可调整为60岁。
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父母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发放奖励扶助金。2024年标准不低于80元/月/人。
四川省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省级配套补助。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等特殊群体,由政府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2024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四川省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80-89岁不低于60元/月,90-99岁不低于240元/月,100岁以上不低于600元/月。部分地区标准可上浮。
年满60周岁的四川省户籍老年人可办理《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凭证享受免费进入公园、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优先就医、购票等。
对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父母: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不低于65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